根据《厦门大学2025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一、材料评审
学院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外语水平(满分值为100分)、专业能力(满分值为150分)和综合素质(满分值为150分)三部分具体成绩并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
二、复试考核内容及形式
(一)考核时间
2025年4月3日前
(二)考核内容
1. 思想素质考核:合格/不合格
2. 综合素质考核:百分制,占复试成绩80%,考生以PPT介绍个人基本情况、求学动机、科研经历、研究计划等,以考核评价其:分析问题、逻辑思维和独立思考等能力;对所学专业和已开展的科研工作的理解、认识以及取得的成果等;对拟从事的博士科研工作的计划和思考,以及未来在相关方向上的发展潜力等。
3. 英语能力考核:百分制,占复试成绩20%,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英语能力。
(三)考核形式
现场面试。
地点: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
(四)考核成绩
考核成绩满分100分。
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80%+英语能力考核成绩×20%
三、拟录取
(一)录取办法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研究确定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材料评审成绩÷4×50%+复试考核成绩×50%。
(二)不予录取的情况
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考核不合格者;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
四、体检
(一)考生在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后10个工作日之内将体检报告单通过顺丰或EMS邮寄至学院(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厦门大学翔安校区环境与生态学院A210,邮编:361102,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0821)。
(二)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含)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2-2180821
申诉电话:0592-2180821
传 真:0592-2186558
网 址:https://cee.xmu.edu.cn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