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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9日 点击数:

一、调剂需求

调剂专业及名额:

0830Z1环境管理,5个

0830J3海洋事务,1个

二、基本要求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须符合我校基本复试线(环境管理为政治40,外语40,业务课一65,业务课二65,总分325;海洋事务为政治40,外语40,业务课一65,业务课二65,总分270)。

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应与拟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考试科目一必须为101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二必须为201英语(一),考试科目三必须为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属于工学门类(即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且与拟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4. 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办法和录取原则等均按《环境与生态学院、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https://cee.xmu.edu.cn/info/1002/34125.htm)执行。

三、调剂程序

1. 符合调剂基本要求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的第一天12小时之内,登录填写调剂志愿和有关信息,逾期不再接受。我院恕不接受邮件、电话等调剂系统报名以外的调剂申请。

2. 学院根据考生本科专业、报考专业、初试成绩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经招考办备案后,在调剂系统上向可参加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4小时内在系统回复复试通知。

3. 考生按《实施细则》“复试资格审查”的要求提交材料(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4. 考生按要求参加复试(调剂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按《实施细则》执行。

5. 学院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需在4小时内在系统中回复待录取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0821



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厦门大学海洋与海岸带发展研究院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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