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1日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出版奖学金”“谢正赞体育奖学金”“葛文勋奖学金”等7项专项奖学金(学校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041.htm),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奖学金项目、申报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1.国际学生奖学金:可推荐申报硕士1名,博士1名(具体奖励金额见附件1),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国际学生评选;

说明:由学校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硕士研究生6名、博士研究生6名;在校期间仅可获得一次,已获得过此项奖学金的学生不可申报。

2.谢正赞体育奖学金:可推荐申报研究生1名,奖励5000元/名;

说明:由学校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15名。

3.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

(1)海洪华生洋与环境领域前沿交叉研究奖学金:可评选研究生1名,奖励5000元/名;

说明:全校评选4个名额,1名定向海洋与地球学院、1名定向环境与生态学院;其余2个名额面向全校申报,由学校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2)洪华生海洋与环境领域优秀科普人才奖学金:申报名额不限,奖励5000元/名;

说明:最终全校评选2名,获奖人员由学校评审小组差额评选。

4.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申报名额不限,奖励10000元/名,面向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适当申请学生需为智能仪器与装备交叉学科研究方向;

说明:由学校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5名。

注意:申报参评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当选,则不可再参评2025年校庆期间的其他校级奖学金项目。

二、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

参评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以及各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的参评条件,详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核,计分排序——报学校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说明:专项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学院无需公示,校评奖组确定获奖人选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二)提交材料要求

1.对应专项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3);

2.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分表(附件4);

3.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导出打印,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

4.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单(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机版)、志愿服务工时证明(志愿汇截图)、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如有)、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两封推荐信(申报洪华生海洋与环境科学教育奖学金、睿科创新科学仪器奖学金的学生需提交,其他专项奖学金不需要),要求详见评审办法。

四、提交时间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于3月5日(周三)17: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团委办公室(A206)黄老师处。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202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奖励项目、奖励对象.xlsx

附件2: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评审办法.rar

附件3:厦门大学2025年校庆期间专项奖学金申报表、汇总表等材料.rar

附件4:环境与生态学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分表.doc

环境与生态学院团委

2025年3月1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