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40项校级奖学金(学校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4131.htm),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申报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本次将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分为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28项)、定向奖学金(5项)和专项奖学金(7项)三大类,我院研究生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具体分配如下:
(一)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
1.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
我院可申报1名博士生和1名硕士生作为“三大奖”候选人,由学校评审小组差额评选,最终全校评选15名研究生。
注意:参评“三大奖”的候选人落选之后,如符合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参评资格,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落选候选人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即申请“三大奖”的同学可同时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但不可同时获评)。
2.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等额评选)
工行奖学金:硕士生2名、博士生4名,奖励3000元/名。
曹德旺奖学金: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奖励4000元/名。
翁俊民奖学金:博士生1名,奖励10000元/名。
余绪缨奖学金:博士生1名,奖励5000元/名。
黄希烈奖学金:硕士生1名,奖励8000元/名。
中国联通奖学金:博士1名,奖励10000元/名。
(二)定向奖学金
国泰君安“筑梦强国”奖学金
我院可申报硕士生1名,奖励10000元/名。等额评选,面向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普通全日制在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
(三)专项奖学金
评选工作通知已于3月1日发布在学院官网并于3月5日截止申报。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
3.《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办法》
4.各奖学金评审办法
参评校庆期间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请认真阅读,详见附件2。
三、评审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核,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三大奖的同学请填写《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2.申请其他面向全校评选的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环境与生态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附件4)
3.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系统导出打印,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往年获评过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已经使用过的科研成果请如实手写标注“已使用”);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习成绩单(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机版)、教务系统上含绩点分数的课程成绩截图、参评所用的论文首页(需包含第一署名单位、作者等信息)、志愿服务工时证明(志愿汇APP截图,需包含具体项目与时长)以及申请表中所写的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如有)、获奖证书等。
注意:具体申请奖项可不用填写。由学院奖学金评奖委员会根据得分高低对应奖项金额大小顺序匹配。
校庆期间院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另行通知,落选校级奖学金的同学可继续参评,相关要求届时发布。
四、提交时间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于3月12日(周三)17: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团委办公室(A206)黄老师处。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但可以参评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
2.获过2024年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参评三大奖,需有未使用过的科研成果。
3.获得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参评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或2025年国家奖学金(不同学年参评同一级别校级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4.参评奖学金成绩以3月2日(含)前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
附件:
附件.rar
环境与生态学院团委
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