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校庆期间院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0日 点击数:

各位本科生同学:

2025年校庆期间将同步评选颁发院级奖学金,现将各项院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

1.桃花源奖学金:4名,2000/名。

2.斯坦道奖学金:2名,1000/名,面向学生干部和文体突出同学评选。

3.春华奖学金:3名,2000/名。

二、时间安排

202531224:00前,申报学生提交相应奖学金纸质版申请表、电子版申请人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工时证明材料等)到各班班长处,逾期不候。

202531316:00前,各班班长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审核班级所有申请人的工时证明,上交申请人材料(各汇总表汇总成一张)至对应辅导员。

三、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院级奖学金可与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同时申请,但不兼得,校级奖学金优先评选。

2.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其他校级、院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根据申报的奖项下载附件列表中相应的申表和汇总表。

2.此次参评成绩以202532日(含)录入的成绩为准。

3.本科生志愿者工时要求,从2024226日(含)至2025217日(不含),在此参评学年至少完成20小时以上(含20小时)。所有关于绩点与排名的空格均根据教秘公布学年成绩填写。

4.请同学们诚信填报,保证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学院将严格审查学生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

5.请负责收集材料的班长注意做好汇总工作,各班统一开具《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6.申请人和各班班长请严格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勿出现错误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7.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奖学金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025年校庆期间院级奖学金(本科生)附件.zip


环境与生态学院学工组

202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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