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关于2025年校庆期间院级奖学金 (研究生)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1日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2025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院级奖学金3项,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1.桃花源奖学金:硕士生3名,奖励2000元/名。

2.斯坦道奖学金:

(1)从事环境监测仪器研发和环境化学研究的研究生若干名(这部分由环境化学组自行评选);

(2)研究生2名,奖励1000元/名,面向学生干部和文体突出同学评选。

3.春华奖学金:研究生3名,奖励2000元/名。

二、奖学金评审办法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

3.《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办法》

4.各奖学金评审办法

参评校庆期间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上文件规定的参评条件,请认真阅读,详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核,计分排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议

(二)提交材料要求

1.桃花源奖学金和春华奖学金评选方式同校级奖学金,请参照已经发布的校级奖学金评选通知提交材料。校级奖学金落选同学,按照得分排名,靠前者获评院级奖学金。

2.申请斯坦道奖学金-面向学生干部和文体突出的同学,除须提交校级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材料外,请填写《环境与生态学院“斯坦道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3.其他材料要求请参照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要求。

四、提交时间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于3月12日(周三)17:00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提交到团委办公室(A206)黄老师处。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注意事项

1.获得过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4年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院级奖学金。

2.参评奖学金成绩以3月2日(含)前录入教务系统的成绩为准。

附件: 附件.rar


环境与生态学院团委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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