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2日 点击数:

各位本科生毕业班同学

2024-2025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有意参评的同学认真阅读相关评选规定(附件1)之后进行申报。

一、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8人,10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

(二)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17人,5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

(三)其他六种奖学金:合计17人

1.学业进步奖学金500/人:不超过2人(即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2.学术创新奖学金500/:不超过8人(即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3.社会实践奖学金500/:不超过4人(即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4.志愿服务奖学金500/人:不超过4人(即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5.社会工作奖学金500/人:不超过4人(即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6.文体优秀奖学金500/人:不超过4人(即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二、评审程序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评审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计分排序,确定初评结果——学院评委会审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电子版(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附件2、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2.成绩为大四排名(不含校选),无成绩不能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和进步奖学金;

3.志愿服务工时区间:2024年9月至今

4.志愿服务工时在参评学年至少完成8小时以上(含8小时)。

【注】

1.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习成绩单(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机版)、教务系统上含绩点分数的课程成绩截图、志愿服务工时证明(志愿汇APP截图,需包含具体项目与时长)、社会实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2.所有证明材料请按照一个证明一张纸分开清晰打印,不要将证明材料都打印在一张纸上,纸质版材料提交给班长时需要用订书钉装订好,防止遗失。

 三、提交时间

有意申请的同学于5月26日(周一)17: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各班班长;

二)请各班长于5月27日(周二)17:00前汇总好电子版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个学生一个文件夹,命名:姓名-学号),同时在班级公示申请同学名单,防止遗漏。

请各班长于5月28日(周三)17:00前将附件2、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提交A206曹老师处;同时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cjz@xmu.edu.cn。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完整材料,逾期不接受补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无法证明的不再催补。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奖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已获得2025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4-2025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4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凡在2024-2025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奖学金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毕业班优秀本科生奖学金评选附件.zip


环境与生态学院团委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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