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7日 点击数: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通知,2025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1.国家奖学金

申请条件: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含1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至前30%(含30%),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评审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详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我院本科生名额:共11名(10000元/名),包括9名统筹名额以及2名强基计划定向名额。

2.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通过参评当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详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

我院本科生名额:19名(6000/名)

二、时间安排

2025年9月21周日1200前,申报学生提交附件中相应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材料(申请表、汇总表、证明材料等)到各班班长处,逾期不候。

2025年9月22日周一下午17:00前,各班班长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班级民主评议,上交申请人材料(各汇总表汇总成一张)、民主评议表、学生申报支撑材料(一个申报人一个文件夹)至对应辅导员。

注:

1.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3)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纸质版)

4)环境与生态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加分情况表(电子版、纸质版)

5)学习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

6)工时证明(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并附志愿时长截图(电子版、纸质版)

7)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需提交以下材料:

1)厦门大学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汇总表(电子版)

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3)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版、纸质版)

4)环境与生态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加分情况表(电子版、纸质版)

5)学习成绩单(电子版、纸质版)

6)工时证明(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期间),并附志愿时长截图(电子版、纸质版)

7)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

三、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 同一学年内,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2.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请根据申报的奖项下载附件列表中相应的申报表和汇总表。

2.评审年度为2024年9月至2025年8月。所有关于绩点与排名的空格均根据教秘公布学年成绩填写。

3.请同学们诚信填报,保证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学院将严格审查学生参评资格,核实、查验各类申报材料。

4.请负责收集材料的班长注意做好汇总与班级评议工作。

5.申请人和各班班长请严格审核上报材料中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勿出现错误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6.在规定时间内,若因缺少材料、材料不符合规定、材料弄虚作假而导致不能顺利评选上奖学金的后果由申请人本人负责

2025年附件.zip


环境与生态学院学工组

2025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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