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 点击数:

各位研究生:

2025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学校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6912.htm),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和奖励名额、金额及对象(附件1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1名(差额申报)

说明: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25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不得参评。

2.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1名(差额申报)

说明:针对台湾、港澳学生,奖励金额10000/名。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2025级新生、延期毕业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

二、评审办法

各项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2):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研〔201951号)(2019级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号)

4.《厦门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5.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

三、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程序: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核排序——上报学校

1.“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

1)厦门大学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研究生)推荐名单(附件3);

2)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表(附件4,电子版照片处不能空白,一式两份);

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顺序整理如下):

学习成绩登记单(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

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2.宝钢港澳台优秀学生奖学金(研究生)

1)研究生宝钢教育基金港澳台学生申请表(附件5,一式两份)

2)厦门大学港澳台宝钢奖学金(研究生)申报汇总表(附件6,一式两份)

3)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同上。

四、材料提交时间

有意参评的同学,请于923日(周二)17:00,将上述材料提交到团委办公室(A206)黄老师处。

注意:为确保过程公平,逾期不催报、不补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rar

环境与生态学院团委

202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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